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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发布《工程咨询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引》

发布时间:2017-11-14

  转载于《中国工程咨询》杂志2017年06期

 

为进一步增强行业诚信意识,建立健全诚信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有序开展诚信评价,确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运行机制,加快形成公平竞争、守信经营的良好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发布了《工程咨询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引》,以下是《指引全文》。

工程咨询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引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工程咨询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重点加快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近年来,在各级行业协会、广大工程咨询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工程咨询行业实力明显增强,产业链条加快向高端迈进,行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国际影响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愈发显著。与此同时,我国工程咨询业的发展水平尚不能完全适应发展环境和现实需求的深刻变化,一些制约行业发展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在行业自律方面尚有一定欠缺,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行业自律管理体制有待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尚未建立,一定程度上存在咨询质量参差不齐、无序竞争、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等现象。打造行业诚信体系,着力解决目前工程咨询市场诚信缺失的突出问题,对提升行业自律能力、加快实现行业自我健康有序发展至关重要。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工程咨询业2016——2020年发展规划》要求,为进一步增强行业诚信意识,建立健全诚信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有序开展诚信评价,确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运行机制,加快形成公平竞争、守信经营的良好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指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工程咨询业2016—2 0 2 0 年发展规划》等相关文件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标准和规范建设为重点,以行业诚信评价为突破,加快建设工程咨询行业诚信体系,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和运行,加大保障措施力度,推动形成行业自律、守信、健康、有序的良性运转局面,有力促进我国工程咨询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协会推动,行业共建。明确各级工程咨询协会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相应体制机制,完善相关规范。调动广大工程咨询单位和从业人员参与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践行诚信的合力。

  ——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充分认识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系统性和复杂性,统筹考虑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在基础薄弱的领域和阻力较大的环节加强规划和工作力度,避免体系建设工作的短板。

  ——强化落实,重在应用。注重各项规范和标准的可操作性,明确每个环节的实施步骤和责任主体,加强各项工作的监督力度,将落在实处作为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

  ——奖罚分明,措施有力。深入贯彻体系建设中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全行业的共同行动来激励诚信、惩戒失信。积极探索诚信评价、诚信档案、争端协调等措施,切实增强行业主体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主要目标

  至2020年应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行业诚信标准规范体系构架基本建立,重点标准规范发布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细则具有较强可操作性。

  —— 行业协会和工程咨询单位的管理运行机制与诚信体系要求相匹配,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进一步强化。

  ——诚信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基本完善,诚信评价工作有序开展,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诚信档案基本健全。

  ——诚信信息在行业内得到认可运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运行机制初步确立,自律运行、诚信经营的行业格局初步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诚信体系规范

  1、推动完善工程咨询行业政策法规

  行业协会应深入了解工程咨询单位和从业人员在经营和执业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通过查摆问题、剖析原因,积极提出相关措施建议,充分利用与政府的沟通平台反映有关诉求,推动有关政府部门不断健全完善工程咨询行业市场准入、竞争机制、价格形成机制、招投标制度、合同制度、市场监管、法律责任等政策法规。

  2、健全工程咨询行业标准和规范体系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根据相关政策法规,遵循工程咨询客观规律,结合工程咨询业务特点,牵头组织建立健全工程咨询行业标准规范体系。地方工程咨询协会、工程咨询单位和个人应积极参与行业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的安排承担相关标准规范起草任务。对于在行业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行业协会应采取通报表彰、评先树优、物质奖励等措施予以适当奖励。

  建立并完善基础性标准、业务性规范和行业性规范等三个层次的标准和规范体系。基础性标准是针对工程咨询人员、咨询单位自身能力建设以及咨询服务质量评价等方面,制定的一般性标准规范;业务性规范以工程咨询服务范围涵盖的规划编制与咨询、投资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评估咨询、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和设备监理、工程项目管理等主要环节咨询业务为对象,对其遵循的原则、业务开展模式、操作程序、成果表现形式等进行规范;行业性规范以评价工程咨询能力水平涉及的主要行业为对象,对各行业咨询服务、关键技术标准和工程建设规范选取原则、重大技术方案咨询工作等进行规范。

  3、形成公认的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为基础,参考国际通行规则,形成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并积极推动相关自律规范、准则和公约成为行业公认的行为规范,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行业自律和诚信机制。各类行业主体在执业过程中,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增强服务意识,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坚持“独立、公正、科学”的宗旨,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强化质量至上意识,摒弃忽视质量的经营行为;坚决反对和抵制腐败行为,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和执业行为;按照能力水平承担相应业务,不违规经营;通过质量、服务、信誉公平竞争,杜绝无序竞争和不正当竞争;热心行业发展,支持协会工作。

  4、建立诚信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自律规范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加快建立健全工程咨询行业诚信评价标准。标准应统筹考虑工程咨询各个领域以及相关业务的各个环节,对经营从业过程中的欺骗、违约、侵权、违反客观公平公正以及其它的诚信缺失行为做出清晰定义,对诚信缺失的严重程度做出明确划分。在被约束对象方面,应分别设定针对工程咨询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标准条款。在诚信缺失行为损害对象方面,既要考虑委托方,也要考虑行业内的其它机构和人员。在行业诚信评价标准的基础上,研究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对工程咨询单位和从业人员在诚信方面进行

  定量判断的工具。选择指标时应对应相关规范,全面考虑各个领域以及相关业务的各个环节。指标设置应层次清晰,包含普通指标和专业指标,系统地对行业主体的基本情况、服务过程、服务质量、服务价格等方面进行判断。科学合理确定与指标对应的评分规则及相应权重。

  5、学习借鉴国际工程咨询业先进服务理念规则

  行业协会应推动业内学习运用国际先进的咨询服务理念、管理标准、指南和规范,优化完善我国工程咨询行业诚信标准规范体系,加快总结提升我国工程咨询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参与制定国际规则。

  (二)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和运行

  1、加强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和指导协调

  行业协会应建立健全与工程咨询单位和政府沟通平台,充分反映行业和会员诉求,传达贯彻政府管理理念与要求。建立健全行业交流和协调平台,推广先进咨询理念与方法,交流诚信经营的行为和经验,加强信息与知识共享。建立健全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学习国外工程咨询行业在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并介绍国内的工作方法和成效。健全工程咨询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机制,认真组织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继续教育工作,做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行业信息统计制度,全面、准确地掌握工程咨询单位和人员的相关执业信息。切实加大行业自律和诚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公约和准则的宣传教育力度,定期组织业内培训和学习活动,将相关标准规范纳入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教育内容,推动相关标准规范在行业内深入人心、形成共识。充分发挥地方协会的支撑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和诚信事务的落实落地。

  2、推动实施诚信承诺制度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积极推动实施诚信承诺制度。组织编制《工程咨询行业诚信承诺书》,对工程咨询单位和个人的诚信经营、诚信执业行为作出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和咨询工程师(投资)作出诚信承诺,并在经营和执业过程中自觉接受诚信监督。地方行业协会和工程咨询单位要重视诚信承诺工作,加强诚信方面的宣传教育,做好诚信承诺书的签署和留存归档工作。

  3、完善工程咨询单位自律运行机制

  工程咨询单位应学习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经验,建立健全与行业诚信要求相匹配的市场化运行机制。积极开展组织、管理和流程创新,规范经营决策程序,提高管理效率,增强企业的自律管理和经营能力。加强廉洁从业和诚信教育宣传,建立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质量至上意识,摒弃忽视质量的经营行为,坚持以质量为核心构建竞争优势。完善工程咨询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质量控制机制。健全并落实层层把关、各负其责的质量责任制。充分认识品牌的强大力量,以诚信为基础,以咨询服务质量和特色为核心,积极开展品牌建设。

  4、强化从业人员诚信意识

  工程咨询从业人员应认真学习领会自律和诚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公约和准则要求,承担工程咨询业对社会所负的责任,始终维护工程咨询业的尊严、地位和荣誉。始终维护委托方的合法利益,并廉洁、忠实地提供服务。坚持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寻求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解决方案,为委托方提供专业建议。推动“根据质量选择咨询服务”的理念。不得故意损害他人的名誉或业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地试图取代已委托给他人的业务。杜绝将涉密文件或数据传播给无关机构或人员。坚决抵制腐败,合理利用项目经费,不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有损客观、独立和公正判断的报酬,杜绝行贿受贿行为,监督其他从业人员做到廉洁从业。在行业纠纷和诉讼案件中配合调查。积极参加与诚信体系建设相关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三)开展行业诚信评价工作

  1、落实好行业协会承接的管理和监督职能

  行业协会应积极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清单目录,明确需要承接的管理和监督职能,按照程序进行承接,并认真归纳和梳理工作内容,避免实施过程中缺项漏项。完善工程咨询行业执业检查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对工程咨询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情况、廉洁和规范执业情况、咨询成果质量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对是否存在超越能力水平承担业务、租借转让有关能力水平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不满足能力水平要求等问题进行核实;对咨询工程师(投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执业、遵从职业道德、接受行业自律管理、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对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有关材料、阻挠执业检查、转让有关能力水平证书、弄虚作假、不遵守职业道德准则等行为进行核实。认真组织各单位及从业人员自查、初审机构检查、行业协会复核等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对检查结果不合格或存在不良执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记入诚信档案,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积极组织开展行业诚信评价工作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要根据诚信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组织由行业协会、专家、从业机构代表组成的工作组,开展行业诚信评价工作。评价工作应在一定时间周期内实现对各会员单位的全覆盖,逐步扩大对其他工程咨询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覆盖范围。应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评价对象在各个业务环节中诚信方面的不良表现,建立标准化的评价表,对受评对象进行量化打分,并依据事实对扣分项进行说明。探索开展评价结果分级、评星工作。评价结果应及时告知评价对象,对结果有异议的,应组织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开展结果汇总统计工作,为评价对象建立(更新)诚信档案。评价工作可先在局部地区和领域开展试点,总结经验、优化方案后再进行推广。探索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行业诚信评价工作。

  3、建设行业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推进行业信息资源发布和共享机制的建立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依托诚信评价工作,牵头组织建设构架合理、安全可靠、操作简便、便于查询、易于升级的行业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相关的存储系统、管理系统,实现诚信档案的电子化录入和存储。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诚信档案信息。行业诚信信息管理系统是行业综合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切实加强与行业其他信息子系统的统筹规划、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依托门户网站,开通统一的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建立信息共享和查询制度,宣传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成果。客户可通过行业诚信信息系统,有针对性地对业内机构的诚信档案进行查询,将结果作为选择工程咨询单位的重要参考依据。

  4、建立失信行为投诉举报制度

  行业协会应建立工程咨询失信行为投诉举报平台,设立多元化的投诉

  举报渠道,明确对投诉举报材料格式和内容的要求。根据自律和诚信标准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给予负责任的结论。坚决反对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坚决反对恶意投诉举报行为。

  (四)推进诚信体系评价结果的应用

  1、建立“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

  行业协会应建立并不断完善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名单涉及范围应包括工程咨询单位和从业人员。明确名单入选标准、补充标准和退出标准。依托行业信息发布平台、行业协会网站或行业主办期刊发布“红名单”和“黑名单”,并定期更新。鼓励各级协会将名单信息提供给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参考使用。

  2、建立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行业协会应建立行业守信激励机制,对工程咨询行业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树立业内的守信模范,定期表彰诚信先进集体和个人,通过行业会议、行业协会网站、行业报刊等渠道对其事迹进行宣传。减少对守信主体执业检查的频次。向政府部门推荐守信主体参与社会诚信典型评选。积极帮助守信主体依法获取在行政审批、招商引资、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便利。

  行业协会应建立行业失信惩戒机制,对工程咨询行业失信主体进行约束和惩戒。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采取警告、通报批评、降级等措施。增加对失信主体执业过程中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频次。取消严重失信主体的行业评奖评优资格,撤销其已取得的行业荣誉称号。积极参与社会和行业间失信行为联合惩戒行动。对严重破坏行业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配合政府和司法机关进行调查。

  积极推动诚信信息在工程咨询业务招投标中的应用,加大行业诚信信息在筛选和推荐过程中的权重。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化理念和手段,依托行业信息系统数据库,根据客户的业务需求,筛选并推荐适宜承担相应业务的工程咨询单位和从业人员。

  3、推动将诚信评价结果纳入“信用中国”网站和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有关部门总体要求,适时推动将行业诚信评价结果纳入“信用中国”网站和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按照统一的标准和尺度,明确纳入信息的范围和内容,避免与其它部门采集的信息冲突,保证纳入过程中信息衔接的通畅性和准确性。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更新或完善纳入信息的数据库,完善与其它行业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明确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责任分工,建立职责明确、界面清晰、沟通顺畅、运行高效的工作体系,推动体系建设的落实落地;组织建立完善行业诚信标准规范体系,加大教诚信评价、激励和惩戒等工作。地方行业协会应负责组织落实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区域内工程咨询单位自律运行、诚信经营;定期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向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反馈体系建设中的经验和问题,并协调本地区

  的监督管理工作。工程咨询单位应积极参与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必要的建设任务,加强单位诚信运行机制建设,主动接受行业协会的指导监督。从业人员应强化诚信意识,做到严于律己、恪守承诺。

  (二)加大宣传力度

  行业协会应以诚信为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发挥行业协会

  网站、行业会议、专业期刊等媒介的宣传引导作用,营造诚信自觉的行业氛围。工程咨询单位应做好内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制度上墙、定期培训等方法,促进诚信理念深入人心。

  (三)开展学习交流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及时掌握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情况,注意整理总结好做法、好经验。组织学习和交流活动,研究问题,提炼观点,制定改进措施,为后续开展试点和推广打好基础。工程咨询单位应重视总结自身诚信运行机制的优势与不足,并加强与同行的学习交流,不断改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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